牢记丨森林防火“十不准”“六不烧”
春天来临,天干物燥,
易发生森林火灾,防火形势严峻。
一个烟头、一个疏忽……
都有可能造成一片森林的毁灭!
牢记森林防火“十不准”、“六不烧”
从点滴做起,让火源远离森林!
文明祭祀!
林区野外用火“十不准”
1、不准烧山造林;
2、不准在林区烧蜂、烧山驱兽;
3.不准在林区打火把;
4.不准在林区吸烟;
5.不准在林区烧灰积肥;
6.不准在林边烧杂草和秸秆;
7.不准在林区上坟烧纸、放鞭炮;
8.不准在林区生火野炊;
9.不准小孩、痴呆、聋、哑、憨及精神病人员在林区玩火;
10.不准带火进入林区。
林边生产用火“六不烧”
田间燃烧秸秆必须同时做到“六不烧”
1.林区内和林木周边不烧;
2.未经批准不烧;
3.没开好防火线不烧;
4.没准备好打火工具不烧;
5.无人看守不烧;
6.有风天气不烧。
您和您的家人发现或引起森林火灾
应立即扑救
并及时向镇、村社报告
或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
图片丨网络
编辑丨air
审核丨张守英
原标题:《牢记丨森林防火“十不准”“六不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