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后,对前人怀有恨意,是还爱着还是真的讨厌?
1、你的前任没有做到“自我坚定”
自我坚定是一种主观上不带有伤害性质的坚决,没有做到自我坚定体现两种情况:
1)你们的分手过程漫长拖沓,TA给过你很多虚假的希望,经常呈现矛盾状态,忽远忽近、若即若离;
2)你们关系的结束是戛然而止的,TA逃避面对,采用了直接消失,不解释不回应的策略,使你陷入反复猜测中难以释怀。
你的前任做不到直接向你表达自己的真实感受和需求,也没有尊重你的感受和需求,TA剥夺了你了解TA做决定背后的原因的机会,或至少没有通过有效的沟通去尝试与你达成共识。
在这种情况下你对前任产生怨恨的感觉是正常的,如果你想要挽回TA,你首先需要明白自己面对的是什么情况,TA做不到自我坚定是由于TA本人的性格原因导致的,还是你经营感情的方式有问题,使TA采取了回避的策略。
2、你们的关系本身并非“互惠关系”
“我爱你,与你无关”,这话听着耳熟么?
有些人很信奉这种过度简化的关系模式,认为别人为我付出是他们的选择,与我无关;我为你赴汤蹈火是我愿意的,与你无关……
但是事实是“接受”也是一种互动形式,也代表了关系的展开,也会给对方传递反馈的信号。
在健康的关系中,关系双方都是互惠互利的,而不是与其中一方无关的。
如果你的前任在你们之前的恋爱关系中只是单纯享受你的付出的一方,就算你一开始抱持着“我爱你,与你无关”的态度,也不能改变这是一段掠夺关系的事实,TA只是在利用你的爱获得你的付出。
这样的关系的维系对你来说就是一个伤害过程,在某一个时间节点上你终将产生“恨”的动机,尤其是在TA竟然主动选择离你而去时。
想挽回这样的感情,你首先需要反思自己的感情经营策略,然后检视自己的自身价值与对方是否匹配,是否存在较大差距。
3、你的错误认知造成“遗弃暴怒”
在很多情况下,恨意的产生也有可能是被伤害者本人造成的,这源于这些人对爱的误解。
比如很多人将伴侣视为自己的占有物,失恋后感到自己理所应得的东西被剥夺了,从而感到一种“遗弃暴怒”。
这类人往往是自恋者,会把伴侣视为“为满足自己的需要”而存在的人,因而在被“抛弃”后更容易产生愤怒和恨意,因为他们无法接受对方拒绝满足他们的需要。
如果你属于这类情况,建议先不要去想着如何修复关系或挽回前任,因为抱有这样的特征和心态很不利于你经营一段健康的关系,你可以通过阅读、旅行、多与充满智慧的长者交流的方式加深自身修行,以便日后收获健康的婚恋关系。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