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ICP备案要求与所需材料
企业需使用营业执照备案。
ICP备案主体负责人必须为法定代表人,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则不允许进行ICP备案。
域名前缀不一致的,或前缀一样但指向不同互联网信息服务的,请分为不同的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次添加。
已取得备案号的域名必须开通互联网信息服务访问服务,且域名的互联网信息服务下方须有与实际备案号一致的标识。
已备案成功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开通后需在互联网信息服务底部悬挂互联网信息服务ICP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信部备案平台,相关通告请参见关于网站主页下方标明备案编号的通知,互联网信息服务底部添加ICP备案号方法请参见添加ICP备案号。
自2018年01月01日0点起,对提交的互联网信息服务ICP备案申请,进行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域名核验。详情请参见域名准备与检查。
域名有效期需大于或等于3个月。
单位互联网信息服务名称命名注意事项请参见单位互联网信息服务命名要求。
主体负责人:未满十八周岁不能备案。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需大于18周岁,小于70周岁,大于70周岁则建议更换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